近日,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视频会议。会上发布了《2021-2022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》,明确大气、水、固废(危废)、移动源以及交界处环境违法投诉举报等5项重点执法联动内容。
三地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动或联合专项执法行动。重点检查锅炉使用单位,工业粉尘、VOCs排放单位,秸秆焚烧,施工工地等,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,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向相关部门移送并督促整改环境管理问题。
分段排查跨省(市)界流域水污染问题,保障重点区域水质安全,重点检查工业企业、污水处理厂、畜禽养殖、生活小区等,严厉查处偷排直排、超标排放、入河排污口封堵不到位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等行为,促进水质持续改善。
三地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动或联合专项执法行动。重点检查锅炉使用单位,工业粉尘、VOCs排放单位,秸秆焚烧,施工工地等,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,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向相关部门移送并督促整改环境管理问题。
继续深化落实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》。抓好在用车监管,加大重点路口和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车人工检查力度,加强施工工地、物流园区、机场、铁路货场等机械重点使用地点执法检查,明确要求北务、马坊和觅子店综合检查站的联合执法频次不低于1次/月;强化源头防控,抓新车监管,全面落实新车抽检协同机制,共同研究选取2至3个具有代表性的车型,开展联合执法抽测。
各交界地将分别梳理近三年来的投诉举报案件,针对因边界区域等管辖权限存在争议导致未办理到位的历史、难点以及新增的环境污染问题,要统筹各方全面厘清所属地域及管辖权限,依据机制与相邻区、市(县)及时开展联合执法,依法打击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,维护环境权益。
文章转载于环保365